日前,經(jīng)報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,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正式命名29個城市為“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。
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自2014年7月,部署啟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(chuàng)建活動,目的是通過創(chuàng)建活動,進一步調動地方黨委、政府積極性,提升食品安全全過程監(jiān)管能力,推動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(yè)主體責任,通過示范引領,帶動更多地區(qū)乃至全國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,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。
2019年5月,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》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(chuàng)建活動納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。截至目前,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已部署5批179個城市開展創(chuàng)建,覆蓋所有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。
2021年以來,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等,組織對第一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進行復審,對第二批創(chuàng)建城市進行評價驗收。評價驗收和復審工作堅持嚴進嚴出、優(yōu)中選優(yōu)、客觀公正的原則,通過資料審查、明查暗訪、集中答辯、滿意度測評等方式,綜合評價相關城市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主體責任落實、能力建設、科技創(chuàng)新、示范引領,以及食品安全狀況等。
29個城市(區(qū))自創(chuàng)建以來,不斷夯實食品安全工作基礎,壓實食品安全各方責任,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,本地區(qū)食品安全狀況總體平穩(wěn)向好,社會認可、群眾滿意,最終通過國家評審驗收,獲得“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榮譽稱號。
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單
?。?9個,按行政區(qū)劃排序)
北京:東城區(qū)、西城區(qū)、海淀區(qū)
天津:和平區(qū)、寶坻區(qū)、薊州區(qū)
河北:石家莊市、唐山市、張家口市
遼寧:沈陽市、大連市
吉林:長春市
上海:徐匯區(qū)、閔行區(qū)、浦東新區(qū)
江蘇:南京市
浙江:杭州市、寧波市
福建:廈門市
山東:青島市、濰坊市、煙臺市、威海市
湖北:武漢市
湖南:長沙市
廣東:廣州市、深圳市
四川:成都市
陜西:西安市
供稿:食品協(xié)調司